关于征集《南宁市扶贫志》相关照片及资料的启事
- 来源 : 市方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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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扶贫志编纂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重要政治任务,根据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志工作的要求,为全面、真实、系统记录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南宁市各族人民摆脱贫困的重要历程,充实、丰富《南宁市扶贫志》内容。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与南宁市扶贫相关的照片及资料。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征集的照片及资料时间范围:1949年12月4日至2021年2月25日。
(二)南宁市扶贫历程中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活动事件、重大创新成果,以及扶贫工作过程中获奖、获推广的典型案例的照片及资料。
(三)反映南宁市各扶贫阶段,特别是体现改革开放以来的扶贫历程和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辉煌成就的照片及资料。
(四)反映南宁市[含各县(市)区、乡、村]贫困状况及新旧面貌变化、脱贫过程、人民群众尤其是贫困户自力更生、脱贫致富及生活变化的文字、照片、书籍和视频等。
(五)在扶贫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南宁市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团体,以及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集体的照片和事迹资料。
三、征集要求
(一)资料可以是文字、手稿、照片、视频、书籍等形式。
(二)照片可以是单图或者组图;需为数码照片原图或扫描件电子版,单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对反映历史面貌的老照片不作要求),图像清晰,未经PS处理。
(三)照片内容应真实客观,照片说明应包括拍摄时间、地点、画面描述、关键人物的姓名、重要的背景等必要信息,并附上拍摄者或提供者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字数尽量在80字以内,若说明较长可将照片标注序号后另建Word文档填写照片说明,照片序号应与文档内照片说明序号一致。
(四)视频作品时长不少于30秒;视频格式可为MP4、MOV、MPG等,分辨率不低于720×575,帧速不低于25帧/秒;支持横、竖屏多种格式。视频画面干净,无角标、台标、水印或各类商业标志。
(五)作者应拥有作品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还应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六)文字、照片一经采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稿酬,作者或提供者享有署名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或提供者承担。
四、征集联系方式
实物资料可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9号南宁市方志馆308办公室,邮政编码530221;电子文档或图片、视频可发送至邮箱dfz5847961@sina.com,如不便发送也可寄送U盘或硬盘至上述地址(拷贝后寄回)。
联系人:方明、姚兰、班铭
联系方式:5847961、18171372617
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