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市方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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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党总支:
为加强我办干部职工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勤对象及范围
考勤的对象为办全体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具体考核上下班迟到和早退、旷工等情况。
二、上下班考勤程序
干部职工使用“企业微信”APP软件进行打卡考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请假除外)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上下班时间按照市政府规定作息时间执行,每天打卡两次,即上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三、关于违反考勤相关规定的处理
(一)旷工的处理。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个人当年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旷工7个工作日以上的,停发当月工资,个人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迟到早退的处理。迟到和早退全年累计达100分钟(中共党员50分钟)以上(含)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是中共党员的还要向所在支部作书面检讨。迟到和早退全年累计达300分钟以上、450分钟以下的,个人当年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迟到和早退全年累计达450分钟以上(含)的,当年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四、关于考勤管理
考勤情况由地情信息科收集APP后台数据,每周公布一次干部职工上下班及外出打卡情况统计表,每月公布一次迟到早退情况统计表。综合科负责每季度将考勤结果进行公示,对存在问题较突出的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统计其违反考勤相关规定的数据,提出处理意见报办党组审定;处级干部存在问题较突出的,由办党组报告市委组织部。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