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志(1991—2005)》获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著作类成果二等奖
- 来源 : 市方志办
- 作者 : 周红 梁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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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桂政发〔2020〕34号),《南宁市志(1991—2005)》获广西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著作类成果二等奖。在此次著作类成果一、二等奖中,工具书仅此一部,难能可贵。
《南宁市志(1991—2005)》包括专志47篇及总述、大事记、附录,分综合、政治、经济(上、下册)、文化5卷,700万字;每卷卷首设图片专辑,内文有随文插图,全志图照约1700张,表格571个,客观、系统、真实地记录1991年至2005年南宁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是南宁市一项重大文化成果。《南宁市志(1991—2005)》自2001年启动编修,历经9届编委会,17年时间;经过篇目框架搭建与评审,初稿撰写与编辑修改,自治区、市、承编单位评稿及根据评稿意见修改,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审查验收及根据验收意见修改,出版社审查及根据审查意见修改等阶段,共有130个单位参与编修,是众手成志、集体智慧的结晶。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守正创新,坚持质量第一,方能出精品佳志。主要经验在于:
一、实施全面创新,力出精品佳志
1.创新编修手段,提升编修效率。2012年以来,市方志办提高信息技术在地方志领域的推广使用,搭建南宁地情网,开发志鉴编纂平台,优化编修流程,把原来耗时8个月编纂年鉴压缩至4个月,为市志编修争取了大量的时间,有效克服修志“马拉松”现象。
2.创新督促方式,确保编修进度。市方志办通过专题宣讲、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多渠道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强调修志为政府法定职责,推进地方志编修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动,转向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并重。2017年,经过部门权力清单清理,地方志工作行政执法权得到强化,南宁市开展首次地方志行政检查,地方志工作从依法修志向依法治志转变,市志承编单位自觉性、主动性增强,编修任务落实加速。
3.创新编修理念,体现时代特色。市方志办在组织编修过中,紧扣记述时限内“改革开放”这一鲜明的时代特征,增设的“改革开放”篇,突破全志上限1991年,追溯自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南宁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贯彻落实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就,设“会展”章反映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市举办情况,专设“威宁模式”节等突出和反映南宁特色,结合南宁市为全国文明城和中国绿城的特点设“精神文明建设”“园林绿化”篇。此外,创新性将全志125个表格改为柱状图、折线图、饼形图等表现形式,增强了版面的灵动性,方便阅读。
二、弘扬工匠精神,全程质量控制
1.全员参与编修,群策群力合作。在志书编纂过程中,市方志办明确科学谋划、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和原则,组成全体人员参与的编纂团队,从办领导到聘用人员,分工明晰,各领任务,全力投入《南宁市志(1991—2005)》稿件编修。
2.精工细作打磨,确保质量为先。市方志办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理念,全员集中封闭打磨志稿3次,处理内容交叉重复,规范文体,统一文风,形成审查验收稿送自治区办公室验收;通过审查验收后,再次组织3次(每次为期1周)集中封闭式打磨,每篇志稿通过投影仪投放,集体审核,从篇目框架到章节目的文字内容,逐一指出不足,责任编辑根据修改意见再度修改完善。随后,通过二次总纂增益删繁,处理交叉重复,压缩篇幅约40万字,力求做到全志如出自一人之手,把好全志政治关、保密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为全面提升志稿质量,市方志办全体工作人员又两次集中打磨、校对、修改完善志书稿件,对全志涉及的国名、地名、人名、动植物名称、专业术语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使用正确、规范的名称。
3.着眼长远发展,培养修志人才。市方志办通过此次编修实践锻炼,将聘用退休人员参与修志的方式转变为培养年轻修志人才,锻造业务过硬的修志队伍。经过培训、反复研讨、交叉审查、查补资料、编辑修改志稿等实际工作,市方志办初步培养出一批以70后、80后为主力的修志队伍,地方志事业发展后继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