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铭初心|南宁进行土地改革
- 来源 : 《南宁市志》《南宁百年图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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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正式公布;12月4日,南宁市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1951年秋,市委从市直机关抽调干部,并吸收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和大专院校学生参加,组成土地改革工作队,于是年10月开始在郊区部分村进行土地改革试点,12月全面铺开。按照扎根串联,开展反霸斗争;划分阶级成分;征收、没收地主土地,分配胜利果实;健全组织,安排生产4个步骤进行。前后历时8个多月,至1952年6月上旬基本结束。全郊区共划地主304户,征收没收土地838公顷、耕牛357头、农具8000多件、房屋1038间、其他财物折谷168万多千克,全部分给贫雇农。土改后期,建立乡村人民政权,健全农会、妇女、民兵等群众组织,共发展农会会员1.09万人,组织民兵418人,发展共青团员88人,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1952年10月 至1953年1月,进行土改复查,及时纠正错划、漏划的阶级成分,并给农民发放土地证。
20世纪50年代初,郊区农民在土改中用投豆的方法选举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