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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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办主要职能是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市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地方志编纂的政策、规定及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协调监督;制定市志和市级年鉴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志、市级年鉴资料征集、编写、审定工作;对各县(区)、各单位志书和年鉴编纂业务进行指导,负责县(区)、乡(镇)、村、企事业单位志和各类专业志、部门志、行业志及综合年鉴的出版审定工作;组织整理旧志,收集、整理各种地情资料;开展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新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家(牒)谱、古籍文献、地情资料及修志有关的各类资料的收藏管理,提供阅览服务;做好南宁志库、虚拟方志馆建设及音像等数字化产品制作;负责地方史、资政地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出版地情期刊;负责方志馆日常开放、管理,组织南宁地情地貌、人文历史、风土民情展示。组织开展爱祖国、爱家乡情感培育及市情教育;组织对外地情合作与交流,开展相关专题文化活动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股柚茫耗谏?个科室,分为秘书科、年鉴编辑科、志书编审科、地情信息科、馆藏资料管理科。
2.人员情况。
(1)编制数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编制21名。其中:事业编制19名,单位正职领导1名,副职领导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8名
(2)实有人员数
实有在职人员20人,实行全额预算管理,预算科目为206类06款01项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3人,正科级7人,副科级3人,科员4人,其他2人。
实有离退休人员10人,实行全额预算管理,预算科目为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经费等。其中:离休1人为副处级干部;退休9人,其中:正处3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1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1095.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095.12 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38.97万元,增长 66.90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95.12万元,为南宁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38.97万元,增长 66.90 %,主要原因是我办相比2017年新增编纂出版《新百年图录2011-2015》专项,年末支出数15.10万元;增加档案设备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年末支出数9.10万元;2018年为编纂出版《南宁通史》项目的关键实施年份,按合同支付出版经费76.80万元;我办2018年2月搬迁至南宁市方志馆,产生方志馆物业费、水电运行经费、方志馆馆藏家具购置费、馆藏书籍购置费等166.03万元等综合原因所致。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1095.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95.12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38.97万元,增长66.9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1.46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南宁市智慧方志项目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6.05万元,增长23.30倍,主要原因是依据南宁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笺2017-2-A-283号《关于调整2017年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请示》及批示意见、签署的项目服务合同,年度内由南宁市发改委切块安排131.46万元年中拨款至我单位用于建设南宁市智慧方志项目。
2.科学技术支出852.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项目经费支出等。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6.82万元,增长79.16 %,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上调,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我办相比2017年新增编纂出版《新百年图录2011-2015》专项,年末支出数15.10万元;增加档案设备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年末支出数9.10万元;2018年为编纂出版《南宁通史》项目的关键实施年份,按合同支付出版经费76.80万元;我办2018年2月搬迁至南宁市方志馆,产生方志馆物业费、水电运行经费、方志馆馆藏家具购置费、馆藏书籍购置费等166.03万元等综合原因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3.17万元,减少29.84 %,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社?;箍劭罱鸲罴翱劭钍奔溆胛野熳牖净绫=煞呀鸲钜蚴奔淇缍仍虿钜?;离退休人员待遇提高、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等综合原因所致。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9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险、大病医疗保障等费用支出。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9.70万元,增长38.4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导致社保费用缴费基数提高。
5.住房保障支出21.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住房公积金。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2.8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导致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提高。
4.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5.1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38.97万元,增长66.90%。其中:基本支出429.68万元,项目支出533.98万元。
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46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智慧方志项目。
预决算数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依据南宁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笺2017-2-A-283号《关于调整2017年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请示》及批示意见、签署的项目服务合同,由南宁市发改委切块安排131.46万元,于年中拨款至我单位用于建设南宁市智慧方志项目,无需我单位安排预算。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843.52万元,支出决算为852.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项目经费支出等。
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人员工资上调;预发在职人员绩效,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数为115.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4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退休人员退休费已移交社保发放,预算仍依照原口径填报;离退休人员待遇提高、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2018年财政追加经费拨款预发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等。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年初预算数为95.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9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险、大病医疗保障等费用支出。
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费已移交社保发放,预算仍依照原口径填报。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住房公积金。预决算数基本持平。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6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3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 %。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人员工资上调;预发在职在编人员绩效。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办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严控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0%。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退休费已移交社保发放,预算仍按原口径填报。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支出数0.4万元,上年支出数0.3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办因对县区年鉴编修业务加强指导,产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45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3万元,降低6.60 %。主要原因是:我办在预算执行中厉行节约,将经费用在刀刃上;比2017年支出数增加9.97万元,增长22.5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2月我办搬迁至南宁市方志馆办公,水电等运行经费相应增加;我办2018年加强对县区年鉴编修的指导力度,导致差旅费、培训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35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