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志办公室党员干部听取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
- 来源 : 市志办
- 作者 : 陆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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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在南宁市民中心“道德讲堂”会议室举办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宣讲报告会,副组长韦继辉同志从《条例》修订的必要性、《条例》修订的主要特点、《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认识这四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宣讲。市地方志办公室16名党员干部参会听取报告。
韦继辉同志在宣讲中指出,学习宣传并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条例》具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管党治党的认识、把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等突出特点。韦继辉围绕新旧《条例》内容的对比,对新修订的《条例》11条新增内容、65条修改内容、整合的2条内容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全面的讲解,解读《条例》修订亮点,突出学习新《条例》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灵活运用正反案例,以案明纪,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最后,韦继辉总结强调,党员干部要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弄懂《条例》修改的深意,将《条例》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去,要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并把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转化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提升纪律意识的过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通过听取此次宣讲报告,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党员干部对《条例》有关内容和精神实质有了更准确深入的理解,深刻了解作为党员干部应时刻保持警醒,认真遵照党章党纪,切实履行党员职责,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2018年11月14日,市志办党员干部听取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作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 梁 坤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