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党组2016年党建工作计划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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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是领导班子换届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办党组紧密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全面实施《南宁市地方志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南宁市争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贡献力量。
一、办党组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把党的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内涵,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举措,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地方志工作中去,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切实抓好党员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统一部署,组织全体党员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组织,研究部署内容安排、目标任务、组织方式、工作举措,使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把学习教育抓在平常、融入经常、取得实效。
三、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发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作风、好制度、好做法,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对照“三严三实”标准,着力整改“不严不实”问题;认真梳理、出台、完善有关制度,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利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小组会等,向党员通报党内情况,引导党员通过正确途径发表意见。
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定《2016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心组理论学习至少4次,争取至少1篇理论文章在《南宁机关党建》发表;开展“学党章党规,讲党课心得”活动,每季度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讲党课各1次。继续与修志进度慢的区县志办开展“一帮一”结对共建活动,做好扶贫联系点“精准扶贫”“美丽南宁”社区联系点的帮扶,组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学雷锋活动月”活动,党员干部到扶贫点、社区开展调研、志愿服务活动。
五、强化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学习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办党组、机关党支部、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上的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邀请市纪委专家辅导、举行案例剖析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六、认真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将工作重点下移,向下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严肃整治“为官不为”“庸官懒政”“庸懒散拖”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贪腐等违纪违法案件。
七、强化党的组织建设,严肃换届纪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严守“九个严禁”纪律,坚决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以及领导不力、失职失责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地方志干部队伍。
八、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组织机关党务干部参加组织部、党校、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通过党史讲座、观看教育影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参加各级地方志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增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个人业务能力。
九、认真落实基础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根据相关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完善工作台账。党建宣传栏每季度更新一期板报。做好党费收缴,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加强与离退休党支部的联系。按照南宁市实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的要求,落实服务基层和群众、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度,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方式,进一步提高机关党支部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严肃认真开展党内生活。不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倡导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指出错误的作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1次以上。
十一、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机制。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党组成员与支部班子成员至少谈心1次以上,党支部书记与每名党员至少谈心1次以上。在党员入党纪念日,通过短信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根据上级安排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落实困难党员登记帮扶慰问制度,春节、“七一”前后,对长期患病、生活比较困难的党员、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解决问题。
十二、及时发布报送党建信息。完善“绿城党旗红”网站上机关党支部平台管理员、党员个人账号,定期更新党建信息。党建信息及时报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及时报市纪委;党内通报汇总每半年报市直机关工委1次,党课情况每季度报工委1次。
十三、做好党建带工建、妇建。支持工会、妇委会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继续支持工会做好对干部职工大病慰问、生育子女慰问等日常慰问;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组队参加自治区地方志系统运动会、市直机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
十四、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系列活动和《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按照自治区、南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办实际,举行上专题党课、出专题板报、举行知识竞赛、到东兰县和巴马县开展党史教育、帮扶贫困户、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等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系列活动,以及地情宣传进社区、向城区图书馆和社区图书室赠书等《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
十五、完成市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布置的党建任务。
此计划由机关党支部具体执行,支部计划不再另行制定。
附件:2016年党建活动计划表
附件:
2016年党建活动计划表
时间 | 主要活动 | 参加人员 | 备注 |
1月 | 困难党员摸底调查及慰问 | 支部委员 | |
2月 | 扶贫点慰问活动 | 全体党员干部 | |
3月 | 1.启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 2.组织“三八”节活动 3.组织“学雷锋志愿者”活动 | 1.全体党员干部 2.全体女同志 3.全体党员干部 | |
4月 | 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学习体验活动(网上祭英烈、祭扫人民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 | 全体党员干部 | |
5月 | 《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地情宣传进社区、向城区图书馆和社区图书室赠书) | 全体党员干部 | |
6月~ 7月 | 建党95 周年系列活动(上专题党课、出专题板报、举行知识竞赛、到东兰县和巴马县开展党史教育、帮扶贫困户、评选优秀共产党员) | 全体党员干部 | |
8月 | 行政执法业务辅导(请市法制办专家讲课) | 全体党员干部 | |
9月 | 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 全体党员干部 | |
10月 | “重阳节”慰问、老同志参观市博物馆 | 离退休党员干部 | |
11月 | 邀请市纪委专家讲廉政党课 | 全体党员干部 | |
12月 | 组织生活会 | 全体党员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