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 来源 : 《南宁年鉴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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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南宁市在全市GDP稳步增长的同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南宁蓝”常驻壮乡首府,并成为一张闪亮的城市名片。南宁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扎实开展各项环保工作,共同守护好“南宁蓝”。2020年,南宁市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治理“大联动”机制。利用扬尘治理“慧眼”系统,接入有土方作业工地718个、消纳场78个、搅拌站52个、采石场16个、联合执法卡点9个;系统发现案件1185起,办结1153起,处置率97.3%。建立保障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投入机制,把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开工后及时支付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保证防治扬尘费用专款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安装喷淋和雾炮等降尘设备,做好场内湿法作业及洒水降尘;加大执法监督,对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给予信用扣分,严重违法的,采取停水、停电、责令停业等强制措施。加强渣土运输车管理,规定符合标准的运输车辆依法取得运输证后,方可运输建筑垃圾;推广新型智能密闭车,在市区入城路口设置联合执法卡点9个,24小时开展联合执法监督。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12,PM2.5平均浓度每立方米26微克,比上年下降9微克,连续5年达标,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十七,在省会城市(首府、直辖市)中排名第六。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AQI优良率)97.5%,提高2.7个百分点。其中,空气质量为优222天,增加33天;良134天,减少22天;轻度污染8天,减少10天;中度污染1天,持平。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分别下降11.1%、17.2%、13.2%、23.1%、6.3%、13.3%。
2020年,百里秀美邕江 黄维业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