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 来源 : 《南宁年鉴2021》
- 作者 :
- 浏览 : 85 人次
2008年2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准,开始正式实施,南宁被定位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南宁乘势而上,抓住机遇,大力推进中国-东盟区域性物流、商贸和加工制造业“三基地”和区域性信息交流、交通枢纽和金融“三中心”,充分发挥南宁市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吸纳作用和强大的集散功能,进一步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4+2”城市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2020年,南宁市获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3个,补助专项资金6004.64万元,全部拨付到位。11月22日,南宁市以常设主席方身份加入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暨城市合作组织,并与北部湾城市群各城市签署《北部湾共建中国滨海度假旅游目的地合作框架协议》《北部湾共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集聚区合作协议》等协议4个。
2020年11月22日,南宁市在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第十一次成员大会暨城市合作组织第三次大会上,作为常设主席方正式加入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 市北部湾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