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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

现将《南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在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法治南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努力争创全国一流法治城市,推动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推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乡村振兴,为深入落实强首府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坚持科技赋能。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效应持续增强,服务南宁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贡献南宁力量。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深入协调解决有关部门遇到的职能、职责方面问题,推动政府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厘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基层管理扁平化和网格化,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充实基层第一线工作力量。

(五)全面实施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强化权责清单对外公布、动态管理和落实应用,着重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全面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依法清理和规范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家重大改革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按照程序及时予以取消或下放。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坚决防止和整治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现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的部署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平耙灰狄恢ぁ备母?,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保留为行政权力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七)扎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和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及时调整和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

(八)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统一。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提速,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中心“一站式”功能,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异地可办,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2022年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加强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过程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政务服务宣传,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服务需要。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强化服务差评整改。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九)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完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さ确矫娴牡胤叫苑ü?、规章。聚焦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科技创新、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优秀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等领域立法。

(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统筹安排相关联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丰富立法形式,注重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注重立法全过程风险评估,加强立法项目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的评估论证。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调研、立法协商、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切实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

(十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制度,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机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起草单位应当通过南宁市统一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规定反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严格执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合法性审核不通过,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决定。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均达100%。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十二)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集体讨论决策草案时最后发表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十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及《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应当确定并公布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推行重大民生类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咨询机制,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全面落实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十四)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决策执行单位应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强化决策后评估机制落实,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厘清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构建上下协调联动、分类分级执法的工作机制。市与城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推动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依法下放给基层,坚持放权与各类资源保障同步推进。健全行政审批、监管、处罚之间衔接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协调联动、结果反??;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对涉及面广、重大复杂的监管领域或事项,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存在监管真空的情形,及时启动协调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并执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以及办理结果反馈等制度,按照上级部署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的衔接。

(十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信息网络、文化旅游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违法行为发现和处置机制,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措施。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钪贫?、终身禁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完善投诉受理、处理、反馈、评价机制,加强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其他举报投诉渠道的数据分析应用。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十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执法决定按期公示。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落实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管理规定,对查封扣押、强制拆除、罚没财物处置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实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法制审核人员的能力建设,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严格落实不同类型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把握好普通程序和听证程序、简易程序规定。严格执行执法文书的送达制度、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标准和规范。根据不同层级行政执法需要,坚持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配备相应的执法装备。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全市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及时制定并公布本市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和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除法定依据外,严禁全市各级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十九)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研究制定针对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加强新兴领域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执法文书说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制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二十)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健全政府上下衔接、部门相互融合、运行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总体应急预案和村级以上专项或部门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组织体系,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和修订机制。

(二十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认真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す褚胶透鋈诵畔踩?。落实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知识宣传和法治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各地各部门各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责任。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突出适应首府城市、中心城区、民族地区和大石山区特点,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对本地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和监控。加大重大疫情应急体系、物资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抓好城市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整治,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开展城市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持战时人口疏散基地与应急避难场所共同建设、融合发展,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快速反应和实战化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低ǎ晟乒灿咔橛Χ曰?。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诈骗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二十三)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强化基层“八桂应急先锋”队伍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保障。强化“四方”责任落实,构建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社会救援力量,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对,完善激励措施?;龊猛环⑹录缁岫惫ぷ?,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十四)推动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统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职能,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和品牌。认真梳理解决矛盾纠纷积案历史遗留问题,及时预防和消除矛盾隐患新苗头,努力破解积案难题。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重点、热点、焦点矛盾纠纷,努力破解因矛盾纠纷形成的阻碍改革发展稳定的难题。全面提高矛盾纠纷问题综合治理水平,努力破解调处矛盾纠纷治标不治本的难题。

(二十五)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健全政府负总责、政府法治机构统筹、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健全完善行政调解程序,厘清行政调解范围。推动诉源治理,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在矛盾排查、信息沟通、效力确认、结果运用的衔接机制,推进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土地山林水利权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方面纠纷的行政调解,在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过程中加强行政争议调解。鼓励相关职能部门引入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行政纠纷。坚持自愿原则,防止变相强制调解。

(二十六)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裁决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履行行政裁决程序,落实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推行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

(二十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完善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保障行政复议工作正??梗?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的衔接联动机制,一体解决行政争议和与行政争议相关的民事争议。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健全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办案规则和工作流程,推进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库和听取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意见的机制,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持续畅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渠道。加强行政复议附带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情况跟踪记录、评估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每年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复议机构报告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二十八)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以及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其他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考核等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裁判、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等情况以及复议被撤销、败诉、执行不到位的原因分析,列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内容。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按期办复率达100%。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与法院联席会议机制。

(二十九)深入推进法治信访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严格信访诉求受理办理程序,精准排查精细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深化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制。加强网上信访事项办理。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三十)形成监督合力。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⒒由蠹?、财会、统计、执法、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行政协管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十一)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权力配置、制约、协调机制。完善利益点、风险点管控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健全和落实担当作为的激励和?;せ?。

(三十二)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市、县级政府负责督查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和行政效能情况。推行“互联网+督查”,面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督查成效。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

(三十三)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整合资源,强化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统筹协调、督促有力、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建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优化评价指标,探索推动行政执法数据和指标在依法行政、绩效管理、机构改革、预算装备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剐姓捶ú蛔魑易魑⒉谎细癫还娣?、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三十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公众互动交流。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三十五)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强化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信用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兑现向社会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政府和政府部门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不履行合同。对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依法予以补偿。加强舆情引导,提升政府公信力,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三十六)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一云承载、一网通达、一池共享、一事通办、一体安全的“五个一”政务数据治理新模式。进一步整合优化全市政务服务数据、网络平台,防止重复建设,按照上级部署构建村级以上全覆盖、全市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完善“南宁市政策法规数据库”,做好与国家、自治区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的建设对接工作。依托南宁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打造法治南宁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提升政府法治领域数字化效能,全面建设智能高效法治政府。

(三十七)加强数据信息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权利责任明确、业务协同高效运行、贯穿依法行政全过程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落实电子证照管理制度和电子印章管理制度,在更多领域推动应用电子证照。加快南宁数据中台建设,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立法、执法等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依法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

(三十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平腔壑捶?,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在线调取和固定证据,提升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的效率和准确性。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模式。强化行政执法数据库建设,推广运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

十、健全重大战略法治保障体系,更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三十九)强化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的法治保障。聚焦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产城融合,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建立比较成熟的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制度保障,完善一批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综合审批改革,依法扩大告知承诺制审批适用范围。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场景应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与维权援助机制,提供全生命周期知识产权服务。鼓励引进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和高端法律服务人才,依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打造法律服务集聚区。强化法治服务金融业发展的保障,构建企业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

(四十)强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南宁市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及时将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并落实投资者权益?;せ疲婪ㄆ降缺;じ髦炙兄破笠挡ā⒆灾骶ê推渌戏ㄈㄒ?,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和“两代表一委员”意见。高效运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直通车”工作机制。加大对企业的法律服务供给,健全为企业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

(四十一)强化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法治保障。适应对外开放合作的需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涉外法治工作水平。创新建立服务和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建“一带一路”的法治保障机制,提升法治服务的国际化水平。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引领科技、人才、产业等积极元素汇集南宁。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新机遇,加强RCEP规则研究和政策宣讲,助力企业用好RCEP规则。设立涉外法治服务专窗,健全涉外法律查明机制,为外商投资和本市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服务??褂攵斯页鞘械姆ㄖ谓涣骰疃?。加强南宁仲裁机构建设和涉外仲裁员培养,提升南宁仲裁的国际影响力。加强涉外律师事务所建设和涉外律师培养,鼓励设立涉外商事调解机构。

(四十二)强化民生发展法治保障措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制度建设和法律法规实施。发挥法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有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卫生、交通安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治保障,促进人民群众享受到更高质量生活。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能力体系,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四十三)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市县政府和政府部门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两期,组织旁听法院庭审不少于一次。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重视法治素养的用人导向,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评价指标和机制,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四十四)加强法治机构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各部门和市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执业规范和队伍管理办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业务培训。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行政机关,应当全部设立公职律师。鼓励和支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落实法学专业人才到基层就业鼓励机制和法治辅助人员配备制度。

(四十五)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强化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管理和对属地事务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职责,提升综合执法快速发现、处置能力。加强乡镇(街道)执法队伍的人员、设备、经费保障。采取岗前培训、集中轮训、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每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两期。明确和优化乡镇(街道)法治机构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法治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乡镇长(主任)办公会制度。探索建立选派市县两级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对接下沉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跨区域、跨层级参加轮岗锻炼和法治业务交流等常态化机制。

(四十六)加强理论研究、实践和宣传。鼓励党校(行政学院)、法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专家学者开展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在党校(行政学院)、法院、检察院、行政复议机构等建立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展现法治政府良好形象。

十二、加强组织保障

(四十七)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每年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

(四十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巩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成果,及时跟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的新要求,加强对示范典型的宣传报道、经验交流、跟踪评估。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制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的跟踪、督促和检查。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指标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狗ㄖ握ㄉ璧谌狡拦拦ぷ?。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突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问题的督察,实现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督察全覆盖,强化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批评等督促整改手段的运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进年度报告的规范化。

(四十九)加强经费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法治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矛盾纠纷化解、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有效运行。加大对法治政府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经费投入。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